您不是会员,请您注册登录!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 
×
一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,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,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二、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,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,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,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三、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,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四、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,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,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五、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,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,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,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六、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,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,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,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。 我们公司(杭州晶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)就是一家专业的 杭州知识产权代理公司,欢迎大家来咨询,特别的注重 杭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, 杭州外观设计专利申请,杭州发明专利申请等一系列的专利申请,欢迎大家来咨询。
|